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

2014.1.7 Rochester營區生活之不平等要求待遇 – 搬家


      前幾日,我們去IGA買了幾樣東西。回來的路上,接到工頭電話。當下心裡覺得有些不安(因為可能要搬家),後來果真帶我們去看另一間房子,就在63號的旁邊。一進去那間房子,格局有點怪,先是客廳然後廚房,再來房間,最後廁所,是以一字形的動線。可是以使用上,很不方便,要去廁所就一定要穿過房間。一看就知道當初是2 個人的房間,車屋主人把床改成上下鋪的4人房。廚房的冰箱比我們現在住的地方還要小,我想住3個人都有些勉強了,更不用說如果要住4個人。況且廁所和廚房卻沒有小木屋好使用。雖然工頭跟他女友,一直勸說這裡的客廳很舒服,要是他們也想住在這裡。我們心想:「那怎麼你們兩不住在這?」
    
      最後今天,一通電話,確定要我們搬到另一間屋子64號。
    
      頓時,心情真的是盪到谷底,雖然只是要我們搬到另一個房間。但原因卻只是因為要來的人中有情侶,就要我們搬離小木屋,這點真的很不能認同;況且對方又沒要求一定要住雙人房。我知道,有不錯的房子住就該偷笑了,可是我當下我真的開心不起來。64號,沒有一扇窗可以開,只因為沒有紗窗。想到這裡,或許是我太小題大作,但是總是覺得很多台灣人在澳洲總是軀躬敝膝,尤其只要是跟工作扯上關係就容易低頭。
    
      雖然工頭喜歡大家和樂,卻為了你們自身想要那樣的需求,要求我們搬離,這或許才是讓我們最不開心的地方。我知道,也許你可能是一個,只要反對你,我們可能就變成一個難搞的人;也可能因此我們就被你打上不好的記號。
    
      來到這裡,這一切彷彿是夢,這麼美好、順遂。好像得到一個轉機,卻也因為一個單純的原因把我拉回現實面。所以人大多都是自私的,還是為了主要利益為主。
   

      “現在為了工作,我們還是得搬;人生偶爾就是會為五斗米折腰。”
   
    
        相機沒有廣角,所以用手機拍了室內的環境。



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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